• 促进汽车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
  • zt.wineast.com 发布时间:2010-12-16 14:22:00
    作者:佚名 文章录入:网友(13338283699)
  • 首先,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。报告认为,尽管车贷需求旺盛,但是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现有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,特别是缺乏长期资金来源的问题,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。一直以来,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依靠向银行借款;而在国外,汽车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:商业票据发行、公司债券、购车储蓄,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、向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证券化等,其中发行金融债券和资产证券化是主要的融资渠道。由于国内汽车金融业务受限制较多,跨国汽车金融公司在欧美市场成熟的商业模式在国内难以开展。

    报告称,银行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、广泛的客户群以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结算网络。在为客户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同时,还可为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。汽车金融公司的最大优势是具有汽车厂商股东背景,即其与汽车厂商、经销商特有的天然联系及其业务管理的专业性。因此,应该从政策上引导和支持银行与汽车厂商及汽车金融公司加强合作,发挥各自业务优势,推动汽车金融专业化发展。

    其次,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汽车金融业务法规。

    第一,进一步完善外部相关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。因汽车消费信贷专业性强、风险构成复杂,其风险和成本一般高于普通的财险项目。扩大汽车金融服务,一方面要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提供良好的诚信保证,完善社会信用体系;另一方面要为其业务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,降低贷款成本。

    第二,完善汽车抵押登记、违信处置等汽车金融的保障体系。中国银监会于2008年1月3日印发了“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”,从金融机构自身制度上控制汽车贷款风险。但是,在违信处置上除了向法院起诉外,还应制订相应的处罚规定。

    第三,对机动车辆抵押登记的标准及程序尚需制订统一规范的规定。

    第四,报告建议抓紧出台《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》,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,适当延长贷款期限,减轻贷款者还贷压力。